现行有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
动态整理现行有效制度并向社会发布,是国家制度得到全面准确执行的前提基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制度体系。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重要修订,相应地,现行有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国务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截止2021年12月,这个制度体系包含1部行政法规、2份国务院文件、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法规解释性文件。在此之外的其他文件,可视为已被废止。
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xxgk/index.htm
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对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及时调整案件审理依据,依法规范审理,维护法制统一。同时,要对本系统制发的相关制度进行清理,及时立改废释、动态更新,并以权威规范的方式集中对外发布,既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更便于本系统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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