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黑龙江省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由我办负责起草并发布了《黑龙江省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黑龙江省军区关于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34号)、《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建设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黑国动﹝2016﹞0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6章27条,包括建设管理、平时使用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战时组织管理等内容。第一章“总则”明确相关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和坚持原则;第二章“建设管理”明确选址要求、功能区域、建设形式和程序等;第三章“平时使用管理”明确了启用时机、开发利用收益等;第四章“日常维护管理”明确了维护管理责任、维护要求等;第五章“战时组织管理”明确了转换程序、组织演练等。
三、办法的意义与特点
本《办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推进我省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的具体表现。通过推行此《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推进疏散基地项目建设有序、有效开展,不断提高城市整体防空防灾能力,不断完善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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