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主体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强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管,按照《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24号令)要求,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及时开展了防护设备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本次全省共有8家防护设备企业提出资质变更、延续事项申请,经过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受理、现场检查和认定后,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核发了资质证书。现将企业信息发布如下:
黑龙江省盛鸿人防工程设备配套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黑龙江瑞思龙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黑龙江省安平人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黑龙江省浩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哈尔滨凯博工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哈尔滨龙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哈尔滨市人防机电设备厂,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哈尔滨鑫瑞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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