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36916951/2022-042991
  • 2022-03-15 04:12:05
  •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15 16:12 来源:人防信息网
【字体: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职,强化行业指导,提高行政效能,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做法

(一)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办公楼内多媒体演示大屏播放宪法宣传片、张贴宪法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宪法宣传教育。二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广场多媒体警报器大屏幕持续播放宪法宣传视频,面向社会和群众开展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

(二)增强法治观念,开展法治培训。通过日常学法、以案释法、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培育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一是202112月组织了全省人防系统法治培训。授课内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人防法治工作创新发展》开篇,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从深刻领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入推进人防法治工作创新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宣讲。以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人防业务工作指导为续,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对比解析及人防工作应用。以《政府机关合同起草、签订相关内容及案例解析》为末,对日常应用较多的合同签订相关问题开展了培训。二是建立了民法典题库,通过学习“身边事”小案例的形式开展学习,并通过答案详解检验学习效果,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的热情,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及印发学法简报的方式开展日常普法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通过“关键少数”学,带动“绝大多数”学,进一步激发了学习积极性。

(三)健全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法治文化相结合,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将行业宣传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在“九一八”事件纪念活动期间,全省人防系统通过发放印有人防标识的纪念品,人防主题展播,人防宣传进社区图板展等多种方式对人防工作和人防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法治宣传走进社区、走到群众身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组织开展“童心向党、心系国防”人防杯少儿美术作品展,人防宣传进学校等活动,6万多人参与,收到作品上万幅,赴5家小学授课,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同时,设立人防职能、法治、常识等多个宣传展板,由人防志愿者进行图展讲解,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宣传效果。建成省人防主题园,设立固定展板常年对外开放,面向社会开展人防宣传。二是将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讲,行政审批办事大厅统一公示人防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咨询电话及行政审批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并由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政务公开工作在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事项的同时,同步公示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示。三是注重法治业务培训,将行业法治培训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法治培训工作纳入全省人防工作目标,省、市、县三级逐层逐级落实落靠普法责任。

(四)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设标准,为我省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提供指导。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立足省人防办工作职能,结合人防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计标准》,提升了全省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设计需要的标准化水平。三是完善内控制度。2021年省人防办在原有基础上梳理完善制度91个,已汇编成册,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工作流程和岗位权责。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全省人防系统“一平台五体系”建设,其中的执法监督体系将有力推进人防系统执法监督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层级监督水平。五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包容免罚清单,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人防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人防系统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平公正法治体制建设。一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市(地)、县(市、区)人防部门实施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省外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省外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2项公共服务备案事项。二是推进“办好一件事”工作。将兑现涉企政策列入“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和“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依据《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协调国家人防办,为省内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办理了资质延续。三是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和省住建厅官网公示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在黑龙江省人防信息网公示全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四是突破行业壁垒。自2021年7月1日起,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六)优化法治环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一是提升服务企业便利化。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质量,完成全省人防系统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结时限、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要素统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规范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事项材料格式样本,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涉企政策信息获得渠道,制定《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涉企政务公开质效。二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提高政务服务质效,省人防办4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全年受理网上公共服务备案14项,企业评价均在基本满意以上。三是推进“百大项目”建设工作。在全省人防系统转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推进“百大项目”建设“办事不求人”八项措施》,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实现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办事不求人”的目标。落实“百大项目”建设工作要求,提出贯彻执行“坚定不移推动百大项目”“百大项目办事不求人”的具体措施。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黑龙江省人防信息网站首页设立政务服务平台入口,链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五是规范领导干部“走流程”。按照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走流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6号)要求,制定印发了《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走流程”的实施意见》,规范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防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实施近25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规定已不适合人防发展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二是人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2年重点工作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部署和要求,推进人防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人防立法工作。根据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程,借鉴先进省份立法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修订人防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人民防空法规、规章体系,为我省人防系统依法行政、人防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市、县人防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人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推进人防系统“一平台五体系”建设,依托管理、监督、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

(四)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人防特点,扎实开展人防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199 联系方式:0451-58679185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77号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14003362号

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10    邮政编码:150199

备案序号:黑ICP备14003362号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483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